XBZ-432-0.53/60-M-II地埋式消防箱泵一体化
1.1在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为指导从事消防给水工程工作人员在系统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安装、工程验收等方面有效正确地选用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编制本图集。
1.2本图集依据盐城友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智慧型消防给水泵站在设计、施工中的应用技术而编制。该产品全日24h处于准工作状态,智慧型全自动控制模式,。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能及时启泵,并发出声光报警,同时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号,采用无线传输技术向泵站管理人员终端发出信息。平时按设定的时间间隔完成对泵站设备性能和功能的巡检。该产品的特点是设备集成、搭配灵活、适应性强、经济合理、施工便捷、安全可靠。
1.3产品组成
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由消防水箱和消防泵房两部分组成。布置型式有水泵单向吸水式一箱一泵房型布置和水泵双向吸水式两箱中间泵房型布置。消防水箱配有进水管、溢流水管、水泵吸水槽泄水管等,消防泵房内设置有消防水泵、控制柜、连接管道和控制阀门、水位计、压力和流量测试仪表等。
编制依据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03 (2009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17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219-2014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498-2009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200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 2015年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 1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245: 2008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263: 2009
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和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分,并对本图集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后使用。
3适用范围
3.1本图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的消防给水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系统、水喷雾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以及储罐区消防冷却水系统等)消防给水泵站设计、施工安装和工程验收。
7.2埋地式泵站的覆土厚度ht宜取0.5m~1. 5m。检修孔顶板应至少高出设计地面0.2m.
7.3埋地式泵站的筏板基础和地面式泵站的支墩条形基础均应在原状土.上施工,原状土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宜小于100kPa。当为非原状土时,应对土层进行夯实处理,必要时应采用三七灰土夯实后,再进行泵站基础的浇筑施工。
7.4对于8度及8度以下抗震设防烈度地区地面式消防给水泵站箱体四周应设限位器固定,基础支墩应有钢筋与结构底板或楼板固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的相关规定。
7.5泵站基础的尺寸,配筋应经结构人员计算后确定(见第26页~28页)。基础采用抗渗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抗渗等级P6,垫层采用C15混凝土。
7.6大模块箱板除地面式泵站底板水箱吸水槽模块允许在工厂焊接成形并补做热镀锌防腐外,其余箱板必须在现场组装,均不得采用焊接工艺。埋地式泵站泵房钢结构需在现场用螺栓拼装,严禁焊接。
7.7埋地式泵站大模块箱板与混凝土筏板基础间应采用专用的固定方式,即通过箱板固定、基础槽填充和防腐三步骤完成。